为了保障投资者及减低对传统金融体系构成风险,香港全新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于2023年6月1日生效,所有在香港经营业务,或向香港投资者积极推广其服务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,都须获证监会发牌并受其监管。
在2023年6月1日前已于香港营运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,可于不违反期间内(即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)在香港继续其业务。若希望继续在香港营运,必须向证监会申请牌照。但投资者要留意交易平台提交牌照申请,并不一定成功获批。而且,现时大部分公众可接触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均不受证监会监管。
证监会以"相同业务、相同风险、相同规则"的原则制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规则。在新制度下,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与传统金融机构一样(例如证券经纪行及自动化交易场所),须遵守各方面的监管规定,以及一些适用于虚拟资产特性及风险的要求,包括妥善保管资产、认识你的客户程序、打击洗钱/恐怖分子资金筹集、预防市场操纵及违规活动、会计及审计、风险管理、避免利益冲突及网络安全等。